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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研究揭露美日对钓鱼岛如何私相授

发布时间:2014-08-04

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 2014年8月4日

  新华社上海8月3日新媒体专电(记者张建松)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依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和《日本投降书》,钓鱼岛作为台湾的附属岛屿应与台湾一并归还中国。但在20世纪70年代,美日对钓鱼岛私相授受,严重侵犯了中国领土主权。
  近日,上海市美国问题研究所通过综合分析美国解密的相关外交档案,包括1969到1971年间美日高层交流的记录、美台高层交流的记录、美国国会就签署“归还冲绳协议”举行的听证会记录、美国中央情报局的形势分析报告等文件,揭露了美日对钓鱼岛私相授受的历史缘由和细节。
  据上海市美国问题研究所常务所长胡华研究员介绍,20世纪50年代,美国擅自将钓鱼岛纳入其托管范围。70年代,在美日对钓鱼岛私相授受之前,尼克松政府一度非常犹豫不决。一方面,海峡两岸中国人都坚决反对;另一方面,当时美国与中国大陆正处于走向缓和的前夜,尼克松政府担心因为钓鱼岛问题给中美缓和进程添乱。
  既然如此,尼克松政府为什么最后还是决定将中国钓鱼岛“施政权”“归还”日本呢?
  史料表明,美国这样做最主要的原因,是为了扭转当时美国在冷战中的不利形势,尼克松政府谋求在亚太地区实行战略收缩,寄望于经济上崛起的日本代替美国在该地区承担更大的防卫责任。
  1971年4月21日,时任美国总统尼克松在白宫接见了台湾当局的“驻美大使”周书楷。周向他指出,如果美国把钓鱼岛“施政权”交给日本,将激怒海内外华人并造成严重的政治影响。
  时任美国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基辛格也担心,美国在钓鱼岛问题上偏袒日本,会给他当时正在秘密推动的中美关系解冻造成波折。基于这些顾虑,基辛格和时任美国财政部长大卫•肯尼迪都主张美国在归还冲绳的时候,将钓鱼岛“施政权”继续保留在自己手上。
  相比之下,尼克松总统更不愿意冒得罪日本的风险。他认为保留钓鱼岛“施政权”会弱化美国对日本的承诺,因此不可行。尼克松企图推动台湾与日本直接对话来解决分歧。
  1971年6月9日,时任美国国务卿罗杰斯同日本外相爱知揆一在美国驻巴黎大使馆举行会谈,强烈敦促日本政府在签署冲绳协议之前同台湾当局讨论钓鱼岛问题,表示美国政府愿意协助双方进行谈判。
  对于尼克松的这种做法,佐藤政府以软硬两手加以应对。硬的一手,就是坚决拒绝与台湾当局就钓鱼岛争议开展任何形式的对话。爱知揆一让美国政府不要担心中国人的反应,因为日本有着足够的自信与中国政府周旋。软的一手,就是对美国做出一些重要的让步,如市场配额、冲绳美军基地的租金和维护费用、购置军备等。
  佐藤政府的做法,导致尼克松在权衡利弊之后,最终选择了支持日本的主张。1971年6月17日,美日在没有与台湾当局进一步接触的情况下,签署了《关于琉球诸岛及大东诸岛的协定》(简称《归还冲绳协定》),将琉球群岛和钓鱼岛的“施政权”“归还”给日本。
  对此,海内外中国人强烈谴责。同年12月30日,中国外交部发表严正声明指出:“美、日两国政府在‘归还’冲绳协定中,把我国钓鱼岛等岛屿列入‘归还区域’,完全是非法的,这丝毫不能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钓鱼岛等岛屿的领土主权。”台湾当局对此也表示坚决反对。
  面对中国政府和人民的强烈反对,美国不得不公开澄清其在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上的立场。1971年10月,美国政府表示,“把原从日本取得的对这些岛屿的施政权归还给日本,毫不损害有关主权的主张。美国既不能给日本增加在他们将这些岛屿施政权移交给我们之前所拥有的法律权利,也不能因为归还给日本施政权而削弱其他要求者的权利。……对此等岛屿的任何争议的要求均为当事者所应彼此解决的事项。”
  同年11月,美国参议院批准归还冲绳协定时,美国国务院发表声明称,尽管美国将该群岛的施政权交还日本,但是在中日双方对群岛对抗性的领土主张中,美国将采取中立立场,不偏向于争端中的任何一方。
  “历史有惊人的相似。如今,美国为了实施亚太再平衡战略,再次在钓鱼岛问题上偏袒日本。但中华民族已崛起于世界之林,今非昔比。美日对钓鱼岛进行的私相授受,永远不能改变钓鱼岛属于中国的事实。”胡华说。
 

网页链接:

http://news.xinhuanet.com/mrdx/2014-08/04/c_1335296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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